你没看错,这不是P的搞笑照片,这是真的——昨天8月20日南方都市报的头版!
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印错了,第二反应是:南方都市报疯了。作为中国平媒里的标杆性报纸,多少城市的都市报都把南都当作学习的榜样?什么样背景彪悍的小三能买下南都的头版,南都的脸面?(这是花钱就能买的吗?)
紧接着,各种八卦就来了,网络上的新闻都是这么报的:“今天南方都市报上,有个疑似小三的张太,登了整版的广告,大字醒目,喊话前张太,让其放手。不知此事背后又有怎样乾坤。好牛逼,好腻害,好有钱,好招摇!网友大呼,这则广告,只为给三个人看!”还有人翻出天涯上的一个帖子当证据:看,就是这个小三,提前就预告要买下头版,真的买了!
我呸,当网友都没有智商吗?南都会为了区区小三就不要节操吗?打死我也不愿意相信 让它脱下裤子没那么简单。
下午,剧透就来了。网络消息:这是某韩国化妆品的广告。计划连续发7天,今天是第一炮。传闻称,今天工商局已约谈该广告的发布方华邑众为。按照广告法,媒体不得登载有具体人身攻击内容的广告。该宣传因此可能缩短至两三天。
马上就有业内人士爆料,这一个版的化妆品广告价格是15万。就这点钱,裤子脱了。
晚上,官方发言了。@广东省工商局
:2013年8月20日《南方都市报》AⅡ16版发布某专题广告。经初步了解,该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。我局认为,上述广告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七条第二款第(五)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“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规定。
这下,真相大白。原来这是:广告创意……
如此二逼的创意,面向县级以下市场或许有点反应,城市里谁会去用一个跟小三叫板的老娘们儿塑造的品牌?那广告中透射出的自以为是实在愚不可及。这个创意者是不会懂得为什么干露露永远拿不到大品牌代言的。
创意愚蠢,但我可怜的是报纸。为了一点广告费,脸都不要了?
南都报自此休矣~!